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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紓困“107”_緩繳社保為企業減負,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旅游業7條”第二條:
緩繳社保為企業減負,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化和旅游部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簡稱《若干政策》)。本報、“文旅中國”客戶端聯合采訪業內人士,今日刊發對“旅游業7條”中“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的解讀。
中國文化報、“文旅中國”客戶端聯合采訪
政策條目
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企業案例
“免、減、退、返、補、惠”助力企業重塑信用
海南國祥文旅副總裁 黃炳儒
新冠肺炎疫情對旅游業、服務業的影響很大。中央、地方政府積極出臺相關政策,給予服務業平穩發展大力支持。以海南三亞為例,主要包括“免、減、退、返、補、惠”6個方面。
比如,三亞市政府在穩定和促進就業方面,對符合條件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按照一定比例返還失業保險費,中小微企業的返還比例最高可達90%。在加大困難行業扶持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質保金的比例最高達100%,對旅行社質保金保險實施財政補貼50%,給予旅行社50元/月/平方米的辦公租金補貼,根據旅行社的規模給予每家不超過1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對會展企業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用進行全額補貼。
從中央到地方的優惠政策,極大地緩解了企業因疫情造成的經營壓力和成本負擔。對于政策中提及的“按照一定比例返還失業保險費”,尤其對于中小微企業來說,降低了很大一部分相對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業的發展、創新能力。這些政策在加強服務業企業的信用修復、幫助企業重塑信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作為規模較大企業,海南國祥文旅積極響應政策,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對承租房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同時,在政策引導下,保障旅游行業從業人員的利益,努力為穩定行業發展出一份力。
專家視角
部分社保費緩繳助力市場主體有效應對疫情
南方財經法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曹 莉
這一政策條目對旅游企業在部分社保費緩繳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進穩就業,充分體現了國家相關部門通過政策保市場主體的態度和決心。
在《若干政策》出臺之前,不少地方也結合當地實際陸續出臺了具體幫扶措施,積極支持旅游企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是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之上,從國家層面出臺的更有針對性、更有力度的紓困措施規范性文件。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條規定并未“一刀切”,而是結合各個地區的實際情況開展相關工作。首先,緩繳政策只在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開展,對于結余不多的省份未作要求;其次,該規定沒有明確要求全國有統一的做法,而是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確定當地的具體辦法。
從具體的內容上看,一方面,緩繳政策實實在在地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緩解資金壓力,且明確了緩繳期間不需要征收滯納金;與此同時,充分注重保護旅游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緩繳不是不繳,對于員工而言仍然有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若干政策》明確了緩繳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這就要求企業應當在期限內補足緩繳部分,充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從而達到幫助旅游企業有效應對疫情影響,保障旅游行業發展。
業界聲音
靈活、精準、因地制宜,將政策紅利落到實處
浙江省杭州市導游協會副會長 潘伊玫
該條政策充分體現靈活、精準、因地制宜運用政策工具,將政策紅利落到實處,緩解旅游企業用工壓力的決心和信心。
針對政策落實,我建議:第一,講求實效,做好政策銜接。各省、區、市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號召,搶抓時機,在出臺地方政策的過程中,應加強上下聯動,確保政策的有效銜接。
第二,“送策入企”,做好宣傳解釋。目前各地政策出臺后,大多通過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告知各協會負責人。在具體政策條款解讀方面,不少企業仍一知半解。建議召開線上線下說明會,指導企業用好“工具包”。
第三,明確要求,簡化申請流程。強化數字賦能,切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免申即享”(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不用申請,由信息系統智能比對,企業進行信息確認)經驗做法值得推廣。
第四,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在批準緩繳期間,職工相關繳費年限連續計算,職工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在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失業或發生工傷后,可依法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
第五,跟蹤評估,確保政策直達快享。各地文旅部門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服務性行業紓困政策實施相關視察檢查工作,廣泛聽取市場主體、旅游企業基層員工的聲音,加快政策落地見實效。
近日,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浙江省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政策意見》,其中35條明確指出,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可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具體辦法由省人力社保廳會同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等部門另行制定。這條政策也是浙江省政府響應《若干政策》中提出的第二十五條,對于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予以幫扶,助力企業發展盡快重回正軌。
加大緩繳社保費力度,助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 王欣光
本輪紓困政策是國家多部門聯手打出的組合拳,圍繞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目標,從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針對性紓困扶持措施及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3個方面出臺了43項政策措施,體現了國家助企紓困的堅定決心,同時,進一步提振了對中國經濟穩中向好、持續增長的堅定信心。作為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及紓困政策的主要著力點之一,旅游業被重點提及。
“旅游業7條”中允許有條件的省份對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是國家人社部門“降、返、緩”3項助企紓困政策之一。加大緩繳社保費力度,有助于增強企業發展活力,也有利于穩定就業崗位。對旅游企業而言,早申請、早受益,同時,也應該清楚認識到緩繳不等于免繳,緩繳社保費是政府穩就業、兜牢民生底線的有效措施,是政策組合拳之一,旅游企業要用好組合拳,在穩住企業生存底線的基礎上,綜合運用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等延續性政策,積極承接機關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從方案制定到組織協調的工作等創新性政策,加強銀旅合作,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和后續恢復發展情況,綜合考慮、自主決定,形成適合本企業的政策申請一覽表。
采寫:于帆,劉淼,朱珠
責編:李揚